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个看上去让人有些陌生的《指导意见》,或许将是推动我国现有投融资模式大转折的“圣杯”。
《指导意见》从项目适用范围、部门联审机制、合作伙伴选择、规范价格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做好示范推进等方面,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及项目特点,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措施,灵活运用BOT、BOO、BOOT等多种模式,切实提高 项目运作效率。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PPP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及时建立PPP项目库,按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积极推动 PPP项目顺利实施。
随《指导意见》一并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依法合规等原则,针对不同模式合作项目的投融 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阶段,从合同各方的权责配置、风险分担、违约处理、政府监管、履约保证等方面,提出合同编制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供PPP项目参 与各方参考借鉴。
文件刚发布,财政部就对外公布了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的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 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多个领域,其中新建项目8个,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22个。
财政部对启动PPP已作好充分准备。当天,同时公布了开展PPP合作的具体操作指南、项目实施要求等。上周,财政部宣布获批成立了PPP中心。
对于中心的成立, 济邦咨询董事总经理张燎指出:“未来至少在财政部门的PPP活动中,将发挥统筹协调、事务执行、专家指导、政策研究、统计分析的作用。”
财政部财科所王泽彩研究员还透露,“财政部在金融司成立了一个PPP管理处,负责相关事务。”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传统上的政府投资领域推行PPP方式的意义在于:有助于引入市场机制,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各自优势和合力。”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资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说。
他分析说,社会资本做不了的或不愿做的,以及无法承担的风险,由政府来承担,而政府做不好的,交给社会资本来承担,从而有可能在传统政府投资领域既弥补“政府失灵”,又弥补“市场失灵”。
“PPP有可能为其他同类政府投资项目或国有企业提供一个标杆,从而促进同类政府投资项目或国有企业提高效率。”吴亚平说。
当然,PPP之路不会平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室副主任、研究员马洪范说,包括实现项目利益分配“盈利但不暴利”、如何消除PPP模式的法律、政策层面的障碍、制定规范性标准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PPP模式
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被称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合作 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 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