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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23条政策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9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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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对天府新区内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金融方面,支持天府新区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信托计划以及保险直投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12月8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安排部署康定“11·22”6.3级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实施生活救助有关工作。
 
       会议明确财税、金融、土地、投资、科技与人才、开放合作等6个方面共计23条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政策含金量高,比如,财税方面,根据天府 新区对新增省级财政收入贡献情况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对天府新区内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金融方面,支持天府新区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直接 债务融资工具、信托计划以及保险直投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土地方面,天府新区建设占用耕地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占补平衡;产业投资方面,赋予天 府新区管理机构省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科技与人才方面,天府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发明成果在新区转移和交易,所得收益按至少70% 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开放合作方面,由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与成都、眉山、资阳三市和其他市州协商确定主要经济指标核算比例及财税利益分享办 法,促进天府新区和其他市(州)加强跨区域经济合作。
 
       会议明确了康定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生活救助有关政策,涉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地震伤员免费紧急救治、“三无人员”临时生活救助,受灾“三孤人员”过渡生活救助,重灾区农村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免费冬衣发放,农户住房过渡补助等内容。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关于推动金融IC卡在我省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会议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
 
关键词: 23条 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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