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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3年内完成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6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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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据国家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开展信息系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并于2017年年底之前完成。
 据国家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开展信息系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并于2017年年底之前完成。
 
  通知指出,公积金中心新建或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在咨询设计阶段要明确贯彻的方法和措施;在招标阶段,要把贯彻《标准》作为项目招投标条件之 一;在建设阶段,要按《标准》规定进行应用系统和数据库设计开发;在验收阶段,要将贯彻情况形成专门的验收测评报告。暂不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公积金中 心,应按照《标准》要求,在现有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建立标准数据表,实现系统生产数据项与标准数据表中数据项的对照映射,确保能够覆盖标准数据表中所有 数据项。
 
  通知明确,公积金中心应于本月底前将贯彻方案和计划报本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直接报住房城乡建设 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拟订三年内完成贯彻《标准》的工作计划,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促 进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为确保资金安全、提供便捷服务,各地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在贯彻《标准》过程中,要同时接入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 系统,与受托银行进行直联支付结算,实时获取银行结算数据,实现资金、业务和财务信息的自动平衡匹配,建立先进、实用、安全的信息系统。 
 
 
关键词: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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