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落地意味着,未来信托业终将打破刚性兑付,买者自付。
明年将筹400亿保障基金
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国内信托行业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机构,今年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已达12.95万亿元。虽然国内信托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信托资产的近60%投向了实体经济。
然而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内信托业风险开始显现并逐渐增多,部分项目的风险也是频频爆发。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反复协调,信托保障基金这一行业至关重要的风险化解机构才在近日正式落地。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保障基金现行认购标准为三种方式,并制定了统一的认购标准,信托公司认购基金的规模将只有12月13日起增量信托项目计算,存量业务不需要补购基金。
有业内人士称,根据每年约4万亿元规模的新增信托项目计算,办法实施以后,每年信托公司将认购400亿元规模的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来的信托保障基金交由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并且每年需要向信托公司给付相当于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息。
五种情形信托公司可救助
记者发现,信托业保障基金是作为最后的手段对信托公司的有偿救助,明确规定了只有当信托公司出现了以下五种情况才可以进行救助:一是信托公司因资不抵 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二是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三是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四是信托公司 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五是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这意味着其它情形则需要报基金理事会批准后实施。不难看出,信托业保障基金是作为最后的手段对信托公司的有偿救助,而不是损失赔付。
记者发现,在《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总则中,强调了信托业风险处置应按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而且在信托公司履行职责的前提下,信托产品产生的价格损失,也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信托业保障基金对信托公司的救助,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不是无成本的救助,更不是对信托公司及其股东的逆向激励,因此在信托业保障基金介入后,有助于解决所谓“刚性兑付”问题,届时国内信托业“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也将被彻底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