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设两个计价器调改点
按照2013年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 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这不是随便调整的,燃油价下调或者上浮到多少才会启动燃油附加费调整都有明确规定。”交通 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油附加费涉及的计价器调改工作计划在1月15日至1月21日期间进行,这期间也是新旧计费并行阶段,所以这几天有的乘客已经可以享 受到少一元钱的出租车运价。
从15日开始,百余家出租汽车企业累计完成了1.6万余辆出租汽车的计价器调整,全行业25%的车辆运营时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1月17日 -21日将按照工作计划有序调整余下5.1万辆出租汽车计价器。据了解,有条件的大公司进驻计价器厂家的技术人员统一调改。其他车辆则可以在东区、西区两 个计价器集中调改场进行调改。
调表后“的票”仍保留燃油费项目
昨天上午,记者在位于东苇路的调改现场看到,不同公司的出租车分区域停放,车队自己的负责人将司机的计价器收集并编号送到一间办公室。多名计价 器技术人员通过电脑与计价器连接调整参数。一台计价器调改大约需要5分钟。据了解,预计有12000辆车会在东区调改场地完成“减价”工作。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出租车运价是2013年6月上调后的新运价,3公里以内起步价13元,基本单价每公里2.3元;燃油附加费每运次1元。
此次取消燃油附加费以后,乘客每次将少付1块钱。记者看到,调改后的计价器打出的“的票”上,燃油附加费的收费项还在,但后面的数额已经显示为“零”。一位出租司机告诉记者“以不超过3公里为例,以前一抬表就会显示14元,取消附加费以后计价器显示13元。”
在201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未调整计价器车辆仍然暂收取燃油附加费,已调整计价器的 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2015年1月22日起,北京市内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追访
燃油附加费将随油价动态调整
为什么取消燃油附加费以后,“的票”上还有“燃油附加费”这个收费项?对这个问题,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燃油附加费是动态调整的,这在 2013年就已明文规定。发改委和交通部门定期检测成品油价变化,再根据测算确定是否达到调整条件。“不是说这个燃油附加费就取消了,而是这次调整归零, 如果油价变动又达到了上调条件,还会启动动态调整机制,这一块钱可能又加上来了。”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中,油价变动幅度按周期内出租车常用油品京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平均值减去起始 期油价测算,如不到调整点,则累计计入下一周期。首次起始期油价为《办法》执行日2013年7月1日的油价(7.57元/升),周期内油价按照油价实际执 行天数进行加权平均,如果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0.8元/升,则启动浮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