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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登记政策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8  来源:遂宁日报  浏览次数: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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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遂宁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登记政策出台
遂宁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登记政策出台

地下车位 地下超市 地下仓库都能办证了

  近日,市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下发实施,该文件明确规定,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设立并进行登记,并按照城市规划用途结合土地分类明确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和出让年限。

  按照规定,各区县政府和国土部门负责行政辖区内的登记办证工作,市老城区、市直园区由市政府和市国土部门负责登记办证。据悉,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具体的登记事务、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和明确了措施和方法。目前,市本级已于1月20日开始受理。

  据了解,地下空间按城市规划用途分为地下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物资仓储、工业、交通、人防设施等。我市《关于深化土地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地下空间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出台,明确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设立并进行登记,并按照城市规划用途结合土地分类明确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和出让年限。如规划用途为住宅小区配套的地下停车场(库),土地登记用途为住宅配套停车场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下)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规划用途为对外的经营性地下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等,土地登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下)出让年限不超过40年。

  据悉,初始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市民可提交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到辖区国土部门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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