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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半年专项行动清理涉企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3  浏览次数: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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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对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点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对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 
 
  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 
 
  ●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政府性基金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要降低征收标准。 
 
  ●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 
 
  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 
 
  ●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 
 
  ●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 
 
  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 
 
  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 
 
  焦点1  行业协会禁打政府旗号收费 
 
  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并为这一部署明确了“时间表”与“路线图”。 
 
  立规矩、建机制。国务院通过一揽子的硬举措,从治本角度坚决斩断乱收费的“黑手”,为创业清障,为企业减负。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 
 
  有“时间表”,也有“路线图”。国务院会议用“凡”“一律”“全部”“严禁”等字词给涉企收费立下严格规矩,明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等。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对此,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程海告诉记者,加入协会应该是协商自愿为主,但有些协会收费却没商量,不缴费就不能加入协会,有些考试、年检就无法通过,而协会提供的服务却很有限。 
 
  “此次提出规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也就是规范‘红顶中介’收费,这是很有针对性的,直指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王怀宇说。据新华社 
 
  焦点2  工商用电平均每度降1.8分钱 
 
  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这是经济下行压力下减轻企业负担出台的又一实招,具体举措是: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 
 
  煤炭价格的持续下行为此次电价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201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 
 
  从2012年初至2014年底,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由每吨近800元跌至每吨约520元,下跌幅度超过30%。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和2014年两次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但主要目的是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仍有下降空间。 
 
  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意味着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要适当让利。专家指出,201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仅增长3.3%,而同期电企和电网的利润增长率普遍高于这一数值,具备让利空间,总体上不会影响发电行业的基本面。 
 
  “电价调整后,企业在电费方面的负担会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据新华社 
 
  ■ 现场  “给企业‘念紧箍咒’要上报” 
 
  李克强总理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三项议题,“合力”为企业“减负”。总理给参会的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了一项“硬要求”:各部门今后出台文件、规定,如果是给企业“念紧箍咒”、“套枷锁”的,一定要上报国务院做评估。 
 
  “去年,我们从中央到地方累计取消了1000多项收费事项,这些改革到底落实了没有,要利用这次清理的机会,进一步展开督查和自查。”总理说,“不能光出政策、下文件,企业却感受不到这些实惠啊!” 
 
  他说,在全国范围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既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力措施。这有利于帮助企业抵御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李克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那些“必须要取消的收费项目”。 
 
  “我到企业考察时听到,现在还是有很多收费项目,名目繁多啊!有些环节,之前统计的收费有几十项,跟企业实际了解,林林总总的项目有上百项!这让企业怎么发展?”讲到这里,总理的语气明显加重了。 
 
  他说,各种各样的收费项目,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更重要的是,“把企业的市场预期和成本计算打乱了”。 
 
  “今天找到你就跟你收钱,具体收多少钱还可以讨价还价!”李克强说,“这些收费乱象,包括各种变相收费,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这次一定要坚决清理!” 
 
  总理还给参会的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了一项“硬要求”:“各部门今后出台文件、规定,如果是为市场取消‘枷锁’的,那当然欢迎;如果是给企业‘念紧箍咒’、‘套枷锁’的,一定要上报国务院做评估!”总理说。 
 
  他强调,政府要做的是让市场更多发挥作用,尽可能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松绑。 据中国政府网 
 
  ■ 纵深  “减负”为何被称为“积极财政政策”? 
 
  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三个议题围绕同一条主线展开——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自古以来被视为时务之要。在李克强任上,这种“以减法换乘法”的治理思路尤其清晰。 
 
  昨日的会上还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在谈及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议题时,李克强称其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力措施”。 
 
  值得玩味的是,这是继2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李克强总理第二次公开诠释“减税降费”与“积极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 
 
  这两次表态很重要。在传统观念里,一提到积极财政政策,很容易让人马上联想到增加赤字,拿出钱投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设。当然,这也是必要的。然而对于那些更广大的市场主体而言,少取之,便是予之。一解就业,二促创新,三能传递清晰的政策导向,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积极的财政政策? 
 
  知易行难,许多国家的财政政策都面临着这样的悖论:政府往往在经济形势向好、财政盈余时更乐于减税降费,而在经济不景气、财政捉襟见肘时则明显缺少动力。但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越是在后一种形势下,减税降费的政策才越能最大化地发挥“及时雨”的功效。 
 
  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这是个两难选择。但李克强显然知道中国经济的活力与韧性到底在哪里。 
 
  而要盘活中国经济这盘大棋,“四两拨千斤”的财政无疑是最重要的宏观政策工具之一。这其中,决不能仅仅依靠扩大公共产品的供给来“保驾护航”。 
 
  这就是李克强为什么将“减税降费”称为“积极财政政策”的真正原因。
 
关键词: 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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