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逐步增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提升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规模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品“十二五”培育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以及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重点项目。
二、项目类型
突出创新驱动,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产品规模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重大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等4类项目。
三、受理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受理在川央企和省属企业项目申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扩权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受理本地区所属企业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项目资料采用纸质文件、电子版文件两种方式上报。
(一)电子版文件在我委统一的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222.211.87.210:8080/scjm/portal/home/homePageAction.do)和四川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同时报送。
(二)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资金申请报告,按规定制作项目申报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及扩权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将资金申请纸质文件、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资料等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式3份,报财政厅1式1份。
(四)央属和省属国有企业(单位)直接将资金申请纸质文件、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资料等申报资料等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式3份,报财政厅1式1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及扩权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遴选项目。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联合上报文件中应明确项目审核意见。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 系 人:邓采霞 肖绍富 李蒙
联系电话:028-86268230 86262752
财政厅
联 系 人:龙广领 黄建国
联系电话:028-86725527
附件:1.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表
3.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4.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及附表
5.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样本)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