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73号)要求,我委负责省内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参评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额不超过3个。请各市(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择优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条件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写明推荐理由的推荐函,无推荐理由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资料(纸质件一式3份;电子邮件1份):申报书、附件(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图片、照片等材料复印件和扫描件);
(三)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四)由于分配名额有限,各市(州)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2月25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相关申报书要求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中国专利奖”专栏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张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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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