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决定对2012年市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获得2012年德阳市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一)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补助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三)项目完工以及取得实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三、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企业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特别是到期未完成计划进度的项目要详细说明原因),并将企业自查报告及汇总情况于2013年8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委重装处。
(二)考核内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票据)。
(三)我委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