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二重、东汽、东电、东锅、宏华: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态势,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为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办发〔2013〕35 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德办发〔2013〕35 号)文件要求,我委决定从 2013年 7月至 9月底,在全市机械装备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近期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等事故教训,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落实情况、安全突发事件防治预案的制订及落实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是否有违反安全规定吊装材料设备、加工过程可燃粉尘防治措施是否落实、机械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
(一)各县(市、区)必须对本辖区内机械装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组织“回头看”。
(二)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
四、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7 月 1 日—7月 30 日):组织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8 月 1 日—9 月 30 日):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各机械装备企业开展督促检查。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重点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整改隐患,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并将检查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委重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