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决定对2012年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获得2012年德阳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一)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补助(奖励)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三)2012年已完工项目实际节能量和2013年预计节能量
三、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要加强对辖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特别是未完成计划进度的项目,要详细说明原因),并将企业自查报告及汇总情况于2013年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委环资处(2011年获资金支持,建设期因故延后的项目,本次一并上报情况)。
(二)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