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德阳网 » 政务 » 工作文件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次数:1186
0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

 

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大力实施“一三五八”发展战略,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国内一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德委办发[2012]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组织申报2013年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行业发展领先地位,符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和德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的以下项目:

(一)产品规模化项目。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短期能扩大生产规模、迅速占领市场的发展项目;具有技术领先优势能够迅速做大做强的发展项目;可为重大引进产业项目直接配套并有利于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产品项目。

(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针对行业或技术领域特点,突出重点企业主体地位,以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为载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在我市登记注册、纳税(当年新引进的招商引资企业已在我市办理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四)项目单位资产状况良好。申报产品规模化项目单位注册资本原则上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外资折合人民币,下同);申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单位注册资本原则上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五)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产品规模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在800万元以上。

(六)项目正在建设或当年能够开工建设。

(七)产品规模化项目需具备备案(核准)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和产品生产必需的许可证等开工前期手续。

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使用范围

 (一)支持方式

我市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以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的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对以自筹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和专项补助结合的方式。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项目建设周期等因素确定。
  (二)使用范围

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项目的技术研发支出;

2、项目的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入支出;

3、项目贷款利息支出;

4、经审定的其他支出。

不得用于发放企业职工工资和日常管理费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新兴产业项目申报。各县(市、区)、经开区经信局和财政局负责审核企业项目申报资料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真实、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实施,同时审核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财务状况、资金筹措情况等内容,进行项目初审核查,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经开区经信局和财政局于2013年7月5日前联合报送申请文件(含汇总表)及企业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分别上报市经信委(3份)和市财政局(1份)。

(二)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提出申请,报送相关资料。

1.产品规模化项目需编写《德阳市2013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规模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报《2013年德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规模化项目申报表》,同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①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②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建设内容、主要产品方案,采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投资构成和资金筹措方案,计划工期等;

③ 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的政策符合性,市场需求分析,对地区产业发展的作用和经济贡献等;

④ 项目实施条件:项目建设手续完备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

⑤ 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已完成投资情况等。

2)应报送的相关附件: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项目申请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 企业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④ 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项目贷款承诺函、项目贷款合同、银行存款证明等复印件;
      ⑤ 相关费用支出凭证及合同复印件;
      ⑥ 征地证明文件及支付发票复印件;
      ⑦ 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复印件;
      ⑧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件;
      ⑨ 有关资质文件等。
    2.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需填报《2013年德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市经信委 胡晓滨(2505998) 彭俊奇(2515257)

        市财政局 古 黎(2515593)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德阳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德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Copyright www.dy.smesc.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