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相关政策措施,完成我市第三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核查工作,委能源监察中心按照《四川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核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区)节能中心组成节能惠民工程专项核查工作小组,按相关程序于11-12月,开展了对全市6个县(市、区)涉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终端销售商和终端用户的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范围主要是针对今年2-5月期间,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德阳地区17家终端销售商所销售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计算机共五大类, 计7643台节能惠民产品、1923个终端用户进行核查。核查重点主要是终端销售商环节进出货数量是否与申报数相符等内容,对终端用户环节按实际推广量抽取1%进行电话调查和0.5%实地入户核查,主要核查推广信息真实性。
通过核查,我市存在个别终端销售商未按要求张贴惠民产品惠民标识和补贴额度,未及时兑付节能产品惠民补贴,有个别冒充消费者套取国家补贴等情况,针对发现的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问题,我委已按相关要求取证。目前,此次核查情况及汇总结果已上报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