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开始。按照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须达到以下条件,一是企业年销售在5000万元以上;二是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三是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四是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五是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六是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同时,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有确定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我市从2006年开始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截止2012年已认定74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是对企业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等31个指标进行综合考评,首先由市经信委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评,然后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税务局对初评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最后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答辩。通过对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推动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