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现场核查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安排,我中心与省财政评审中心联合组成的核查小组作为第5核查组,采取异地交叉核查的方式,于2013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对广元市9户申报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工作,其中,申报中央财政资金项目3户,申报省级财政资金项目6户,此次核查主要涉及建材、化工、火电、轻工行业。
核查组在广元市经信委、财政局以及相关县(区)经信局、财政局的支持和配合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申报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的9户企业的项目批复、土地、生产许可、环保评审等基础资料和相关合法性证照,以及拆毁后废旧物资的去向处置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对;对上报淘汰主体设备、生产线数量进行现场查验并取证。经核查,9户企业所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存在的相关问题已记入《项目核查情况表》。同时,核查组对已拆除企业设备并作废品处置的3户企业(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发电厂、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旺苍县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收意见表》。
现检查组已完成本次现场核查工作,正按相关文件要求将资料整理成册,并将于近日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