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0]21号)和《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办法》(川大企办[2010]5号)精神,经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联系会议审定通过(川大企办[2013]21号),我市宏达(集团)、剑南春集团、金广实业(集团)、龙蟒集团、宏华石油、二重集团、益海(广汉)粮油等七家企业进入四川省2013年度大企业大集团100强培育名单。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大企办[2010]5号)的要求,列入省大企业大集团名单的企业将在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依托优势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的项目,优先纳入各类项目扶持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品规划的产品,由同级财政部门在三年内按其新增增值税本地留成部分的50%增加安排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规定用于支持培育企业发展;培育企业产品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直购电准入条件的培育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范围;培育企业发放“直通车服务卡”,为培育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等30条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