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0号),全国面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行业主要有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炭等,涉及我市的主要有钢铁、水泥和煤炭行业。
“十一五”以来,我市主动作为,狠下功夫,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目录,有力促进了过剩产能的关闭和淘汰。“十二五”从规划着手,把化解过剩产能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加大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截至2013年底,全市已关闭小煤矿11家,淘汰产能60万吨;关闭水泥企业26家,涉及淘汰企业3家,共淘汰产能606.6万吨;关闭钢铁企业1家,淘汰产能0.1万吨。
2014年化解产能过剩计划:关闭煤矿2家,淘汰产能10万吨以上;关闭水泥企业1家,淘汰产能30万吨; 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钢铁企业1家,淘汰产能0.6万吨
化解产能过剩主要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0〕9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2〕12号)要求,积极推进煤矿、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和落后水泥产能企业的有序关停。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成立了德阳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了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力争在2015年2月底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基本完成。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方面:引导截止2009年钢产量在100万吨以下的钢铁企业,对照《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本着企业自愿、平等协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实施重组整合,经过多次研究和讨论,形成了《德阳市钢铁企业重组整合方案》,参与重组整合的企业再重组整合为四川省地方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子公司。小水泥关停方面:综合运用强制性措施和引导鼓励性措施,逐年淘汰剩余落后水泥产能。
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资金短缺,业主下决心艰难,观望情绪重;二是全市煤矿都是建设矿井,各矿井投入较大,且所投入的资金除业主个人投资外基本是民间高利息借贷和村民集资,如果强行关闭将激化社会矛盾;三是企业重组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清偿责任难以落实,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需要保护;四是企业重组整合中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工资等问题,仅靠企业自身难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