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德阳市能源监察中心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安排,在什邡市工信局的配合下,对什邡市3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共涉及建材、化工、化肥3个行业。
首先,能源监察中心按照《中共德阳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要求,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向企业赠送由市经信委编印的《法律进企业.普法读本》,并引导企业负责人学习节能法等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之后,中心就节能监察工作的程序、内容及要求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宣贯,并听取了企业介绍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审查、翻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了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从现场节能监察的情况来看,宏仁化工属新迁建企业,节能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制定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和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开展了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节能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众诚建材因“7·9”洪灾、采矿许可证延期正在办理等原因生产极不正常,企业能源统计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计量和统计资料不规范,节能基础工作还较薄弱。川西顺成化工节能管理制度、计量器具配备较健全,但还存在部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中的电机设备,企业0.5万吨/年六偏磷酸钠(2条)、磷酸(2条)生产线已列入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预计年可节约能源0.83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8000吨。能源监察中心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意见,将督促企业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完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