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四川省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技改〔2015〕41号),我委迅速组织企业积极申报。通过企业申报和筛选,我市26户企业的28个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并上报省经信委。
经省经信委审核、评审,我市10户企业获得“省级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共计800万元。其中:市本级1户企业获80万元支持;经开区1户企业获50万元支持;旌阳区2户企业获100万元支持;广汉市4户企业获280万元支持;什邡市1户企业获240万元支持;罗江县1户企业获50万元支持。
我委将尽快协调落实专项资金拨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