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省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增补2015年直购电试点用户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5〕104号)文件,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华丰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信义节能玻璃(四川)有限公司为我市2015年增补的4户直购电试点用户。
截止目前,通过我委前期各项申报工作的努力,2015年我市共有12户直购电试点用户,其中第二重型机械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广汉市天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四川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四川广能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德盛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8户企业为第一批申报成功的直购电试点用户。
为了企业用好、用足以及更充分享受直购电电价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最大经济效益,我委积极贯彻落实,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了各县(市、区)经信局及相关企业,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