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德阳市能源监察中心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安排,在旌阳区工信局的配合下,对旌阳区元丰化工、双兴玻璃、德新锻业3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共涉及化工、玻璃、冶金锻造等行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德阳市能源监察中心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节能监察任务,严明工作纪律要求。提前向企业送达了节能监察通知书,并当场出示节能监察现场告知书,说明了被监察对象具有的协助配合义务和监督投诉权利。
监察活动采取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察内容主要是企业用能管理、能源消耗、节能项目实施、耗能设备等方面情况,包括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立能源管理机构,建立能源管理、统计、计量体系,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及奖惩制度,以及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企业2014年总产值、能耗总额、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能耗与国家限额及先进标准的比较,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等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耗能设备清单及落后设备(机电)淘汰计划。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提出企业能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场制作节能监察笔录,收集相关凭证资料,并请被监察对象予以确认。元丰化工、双兴玻璃、德新锻业3户企业都很重视节能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的能源管理、计量、统计制度,配备相关人员,明确岗位任务和责任,设立年度分解节能指标,并将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通过每周例会和每天班前会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虽设立节能管理岗位,但未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部分企业能源统计台账不健全,以及未提供淘汰电机生产日期和淘汰计划等。
下一步将根据现场节能监察情况,研究讨论形成节能监察意见书,并要求被监察对象就存在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