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4〕100 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德办发〔2014〕114号)文件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德阳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委从 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市工业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德办发〔2014〕114号)文件安排要求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煤矿、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我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上、制度上、后勤上均得到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一是委务会议上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业务部门的文件精神,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召开各县(市、区)经信局长办公会以及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认清形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列为近三个月的工作重点,有序安排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三是制定并印发了市经信委《关于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德经信〔2014〕298号),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及时间,明确了集中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四是切实提高工业企业、煤矿、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务必做到严格标准,确保安全。五是及时成立了由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蒲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情况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的通知》(德安委【2014】12号)文件要求,8月26日由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蒲正同志带队,市经信委化工煤炭协调处、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为成员的督查组用一天时间对德阳市经开区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经开区有关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讲话、会议纪要、记录、资料。然后按照分组分别检查了1个乡镇(经开区八角街道办)、2个部门(经发局、安监局)、3个企业(东河二区棚改房及公租房一期、旌东加油加气站、德阳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同时,在督查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个别部门安全工作文件资料不完善,没有汇集成册,部分资料、记录、签字不全。(二)现场抽查旌东加油加气站、德阳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存以下问题:1、灭火器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人,无标牌和巡检记录;2、压缩机控制箱静电联结线脱落失效;3、电器控制柜未标识电路图; 4、空压机房堆放易燃物品和杂物,职工在此吸烟易引发火灾; 5、德阳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属于涉粉尘企业,未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三、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根据省科工办《关于印发2014年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工办发〔2014〕265号)文件要求,我委认真组织、督促我市民爆企业开展该项工作,并于 2014年9月16日至17日由市经信委周绍国副主任带队的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等一行8人对绵竹市兴远特化厂,德阳兴远民爆器材总公司及四家分公司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组对照国家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照民爆行业专项安全监管政策,核查企业安全技术达标情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针对2013年以来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情况等逐一进行验证,检查结果各分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均按行业标准规范进行了整改、完善,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过个别分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1、什邡分公司无电子监控管理制度;库房危险标志牌不完善;安全责任书中无考核金额;会议记录未分类;灭火器未按需要部位配置;临时用工培训不够;民爆专用车川F25158后车门防盗报警器有故障;库区周围有杂草需清除;库房温度、湿度未记录。2、绵竹分公司库房雷管堆放不规范;库房外杂草需清理。3、中江分公司应急预案程序员工不熟悉;义务应急队伍人员不足;演练总结记录不完善3条安全隐患。4、德阳分公司警戒器具配备不足;安全会议记录不完善;出车记录未填写完善。
各分公司针对以上自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回头看”的情况,已逐项完善制度,进行整改,已于9月10日前整改完善。
四、煤炭行业
2014年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较大实效:按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省上的具体要求,我市共新成立了3家公司(企业集团)保留14处煤矿,生产能力和设计能力共计138万吨/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8月25日我委会同市安监局对我市第一家(什邡市冰川镇龙洞煤矿)试生产煤矿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专家对资料、井下仔细排查后,该煤矿符合试生产条件,并同意进入试生产程序。2、10月22日配合市安监局检查煤矿复工复产工作。3、10月28日迎接省督察组督查我市煤矿关闭及兼并重组工作。4、12月1日迎接省能源局检查煤矿建设专项工作。5、按照单位纪检组长要求,化煤处对煤矿企业减负工作、煤矿企业维稳工作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实际工作。6、积极配合市安监局抓紧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截止今日全市煤矿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五、石油天然气管道
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德阳市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17日至19日对全市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30条)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对所属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全市境内油气管线存在占压现象突出,全市294处安全隐患,其中省安委督办10处,90%都是与居民区、各类(构)建筑物毗邻交错,安全距离不足,部分管线甚至与城市市政管网交叉、重叠等大量的潜在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隐患,各管道企业与当地政府部门主动加强沟通,密切联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由于管道隐患大部分属于历年积累形成的遗留问题,导致隐患大部分暂时无法消除,需要投入大量的拆迁整改资金或管道改建方可消除隐患,德阳市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管道企业在隐患未消除前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隐患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巡线力度,确保隐患未整改前的管网安全运行。
通过此次摸底检查,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保证了我市燃气燃油正常供应,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以后的工作中,企业与当地政府要加强联系,管道附近要设立明显警示标识,杜绝新的隐患发生,一旦有新的隐患产生,要及时逐级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六、电力行业
依法查处了重大的破坏电力设施和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4月初至5月底开展了对全市重点公共场所、酒店安全用电的检查,突击查处了企业偷窃电行为。6月初对广汉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在距离110KV古炳线43号杆2米处埋设天然气管道的安全隐患、什邡交通局种植的行道树分别对220KV云新南北线、220KV邡古一、二线7号8号、邡古一2号3号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协调排除,并要求限期整改。
11月19日,市经信委能源处、电力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中江调研《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困难。为企业服务,帮助以下企业办理电力许可证:1、四川科瑞种业有限公司仓库;2、汾潮路市政道路工程;3、四川龙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期;4. 四川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工程;5、广汉市广视重大电子有限公司;6. 凯悦春天;7、中江县富兴垃圾处理场安置点;8、中石化四川广汉高雄路加油气;9、成绵高速公路广汉收费站10、浔湖路;11、四川桥铁塔有限公司110kw工程。
七、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德安委〔2014〕11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今年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因粉尘遇到明火引发的爆炸事故教训,我委决定从8月 12日至9月30 日开展全市冶金等工商贸企业专项检查,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德经信〔2014〕301号)。在检查中提出要求:一是各县(市、区)经信局要迅速摸清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工贸企业底数,做到台账齐全,底数清楚;二是要立即将该文件传达至辖区涉及粉尘作业和成品油、石化原料、城镇燃气等管道运输企业。三是涉及粉尘作业和成品油、石化原料、城镇燃气等管道运输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四是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10月19日至10月20日我委化工煤炭协调处会同什邡、绵竹经信局分别现场抽查了什邡市大爱感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绵竹市赖汤圆面粉厂,重点对粉尘作业项目工程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环节、生产装置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进行认真查看,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等规范、安全生产。检查中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
八、下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严格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行业内安全督促、指导,针对目前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扎实做好安全隐患统计分类工作。二是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设施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维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三是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总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市经信委将不断地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困难,为德阳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