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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8   浏览次数: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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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四川省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四川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业务科室要抓好落实。
二、认真筛选。请各单位认真按照省经信委申报指南的申报范围和条件,对本区域范围内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进行一次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
三、上报时间。请各单位督促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按权限完成网上审核,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经信局与财政部门的共同行文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报我委产业政策和对外合作处,由我委统一上报省经信委。(扩权试点县仍按往年程序办理)
此外,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德阳经开区经发局同时对2012~2014年三年来获得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一并上报我委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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