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填报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情况调查的通知》(川经信办化医函〔2014〕74号)要求,工信部将制订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方案,该方案涉及对符合搬迁条件企业的产业政策给予扶持。为了如实反映2010年以来各市(州)危险化学品搬迁情况和城镇化发展加快导致部分企业拟搬迁情况,争取工信部对各市(州)符合搬迁条件企业的最大扶持,现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按照附件的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于11月8日前将有关情况通过邮箱反馈我委化工煤炭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