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站):
为确保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及省委巡视组在德阳巡视期间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近期可能出现的信访事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近期信访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群众路线方针,开展好信访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狠抓内部管理,强化防范措施,扎实开展“平安德阳”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经信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 正 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涛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世琪 副主任
李 明 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米 楷 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红兵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跃忠 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小凡 调研员
下设委信访办公室,主任由罗继富兼任,副主任由范霁兼任
罗继富 0838-2505339 18908106688
成 员:各科室(中心、站)负责人。
联络员:范 霁 0838-2503939 18908107788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每月12日、28日为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由办公室安排委领导轮流接访。听取来访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宣传党的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对重大矛盾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信访问题,要本着“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把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和调处,坚持谁排查、谁调处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因工作不到位,排查不仔细,调处不及时,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异常上访事件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建立信访承办和督办责任制度
对群众来信来访,首次接待的各科室(中心、站)是受理阶段的首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事项的登记、接待、初步审查、转送、交办、书面告知等工作;对本各科室(中心、站)接受的或信访部门转交的信访事项,具体承办的科室和人员是信访事项办理阶段的承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问题的调查,提出办理意见,督促执行以及说明、解释、疏导教育等工作;转交办理信访事项要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对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未按程序办理、未按期办结和反馈办理结果等情形进行电话或书面督办和通报,使其尽快办结。
(四)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等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形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依法追究和倒查对群众信访问题该受理不受理,该及时查处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等,造成信访问题引起群众上访或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配合工作的信访事件查办不力,故意推诿、敷衍,谎报工作结果,授意隐瞒、谎报、缓报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紧急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中,存在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需责任倒查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要把握工作重点。严防各类信访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借机生事,制造影响;严防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
(二)要保持通信畅通,各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令行禁止,确保各项指示命令快速下达落实。
(三)要畅通信息报送。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重点信息要即时报告。
(四)要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各项工作方案、部署,不得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
(五)要搞好各种保障。办公室要合理安排人员、车辆、资金等,切实加强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