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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1   浏览次数: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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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市法制办: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精神,依法正确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提高政府部门治理能力,加

 
 
市法制办: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精神,依法正确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提高政府部门治理能力,加快法治、服务型行政部门建设,我委按照《德阳市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德阳市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为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现将我委上半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 践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一是贯彻落实加强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深刻认识手中权力的有限性,深知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的道理,严格依照法律授权行使权力,谨慎地恪守正当程序,切实实施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情况,坚持委党组、委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截止目前我委已安排集中组织学法3次以上,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点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新方针、新方法和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及依法治教的总要求和工作部署;重点宣传依法治市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强化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做到委领导班子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分析研究本单位的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是成立了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加强对我委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蒲正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各处室、中心、站负责人任组员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李世琪副主任兼任。切实做到工作机构和有关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是落实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履职情况考核制度。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5月27日上午,对通过委内层层选拔出拟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
五是根据《德阳市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德阳市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出我委《2014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年的工作重点,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目标管理。
二、扎实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
(一)落实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
1.建立学法制度,提升决策水平。一是建立了党组、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委领导集中学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工业经济等方面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学法中坚持做到学法内容与部门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学法内容与本职岗位相结合、会上集体学习、交流与会后分散自学相结合;实行了集中辅导,增强了决策者的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夯实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二是加大了法制干部学法力度。积极派员参加各类培训、会议,提高委内法制干部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我委行政决策质量。
2. 完善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一是调查研究。事前做好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决策前,深入基层、企业中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征求意见。实行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在确定每年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举措时,均通过向市级相关部门咨询意见、领导专题调研座谈听取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三是法律审查。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委内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
3. 集体研究决定,保障民主决策。实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我委对于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民事)合同的签订履行审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任务分解、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都必须提交委党组、主任会议集体研究,经集体讨论决定。
4. 抓好制度建设,促进依法决策。我委根据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制度并认真执行,促进决策的依法性。认真落实把部门论证、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根据市府办《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德办函〔2014〕3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德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一是严格起草程序、提高起草文件质量。制定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民主参与和效率优先原则,承担起草的处室切实搞好草案的论证和起草工作,起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主动与有关方面协商讨论,形成的草案送审稿必须获得集体讨论通过。二是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理、合法,形式有效。起草处室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合理关”,委内法制机构要把握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核。三是强化备案与监督工作,及时纠错。对起草处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要严格审查把关,并按规定时限将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委务办公会议审议,严格按照《办法》确立的层级监督、各负其责、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审查。四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2008年到2013年期间由委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于5月29日已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现等待法制办对2008年-2013年期间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结果进行合规审查,审查后将予以公布,以维护法制统一。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坚持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树立“对政府权力做减法,就是对经济发展做加法”的理念,实现部门管理重心从“重审批、轻服务、轻监管”向“重服务、轻审批、重监管”的转变。按照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委编办函[2014]11号文《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关事项的函》有关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处室负责人依法对现有2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其中拟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项,将清理结果汇总在委党组会上集体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审核,待批准后公布施行。
    (二)坚持权力公开,简化审批手续。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全市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强化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德政服发﹝2013﹞212号)的要求,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做到一事一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简化,明确材料的数量,取得方式,原件或复印件,对无设置依据和的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杜绝重复收取材料的情况,力求做到“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并在四川省政府信息网,政务服务中心官网、电子政务服务大厅等多个网站及平台上公布。切实保证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提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质量。按照市委、市府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行政权力清理和网上公开运行等相关工作,阳光行政,接受监督。按照“一目录、一厅、二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不断优化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优化完善内部运行流程,优化规范廉政风险点和监察点,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一是完整形成行政权力实时目录,做到“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权力事项不重复,不遗漏。二是切实规范行政权力平台数据装录,做到行政职权基础数据、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明确一致。三是规范行政职权关键信息,做到法律法规依据效力层次、依据及引用合法、分明适当,构成完整行政权力依据。四是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做到运行流程图与行政权力事项、内、外流程图相匹配。五是抓好规范行政职权服务信息,认真履行对相对人维权告知及维权途径。
(四)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我委审批服务处已按照本部门的“三定规定”,积极整合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抓好落实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室的职能、人员、权限等事项,现已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四、进一步深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强化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下移执法重心,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完善程序制度建设,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完善执法告知制度、规范实施行政强制程序、重视和完善执法文书送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审查(审批)制度等。按照《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要求,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严格按照裁量标准实施行政执法。
    (三)强化监督,保障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各处室、中心、站不但要接受党委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还要接受行政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建立良好的执法和监督机制,明确执法部门各自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的作用,主要领导和法制机构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使整个行政执法活动始终处于有效地监督之下。委监察室作为部门专门监督机关,具有重要的行政法制监督职能,切实提供可靠的监督保证。
    (四)狠抓落实,积极开展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我委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德府法函〔2014〕60号)要求,已将文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具有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处室、中心、站转发,并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各自所涉及的问题对照自查整改,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五、抓好基层,细化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及时按照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对复议工作进行调整完善,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今年上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
    (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府服务。我委积极落实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等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申请公开信息限期答复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公告及保密核查机制。
六、深化“法律七进”,持续推进机关、企业普法依法治理
    (一)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宣教活动。一是在委主要办公场所开辟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宣传栏”,张贴于依法治市相关的宣传教育贴板、挂图,营造出了浓烈的法制宣传教育气氛;二是开展了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主持法制专题讲读。针对市经信委涉法律知识面广宽、领域多、专业性强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人通过集中学习讲解方式,学习了委内制作的包含电力法、煤炭法、能源法等有关专业法律知识试卷,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并用会议及法制学习制度保障“第一责任人主持法制专题讲读”持续开展;三是在部门互联协同办公系统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全面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内容。通过法制宣传学习使全委干部职工学得进,用得上,时刻感到法就在身边,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四是按照市机关直属工委《关于建立法律知识试题题库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向工委报送了5套法律知识考试试题;五是按照市机关直属工委要求,积极组织经信委口所属单位,参加工委法律知识竞赛的初赛选拔工作,并并在2014年4月29日下午,参加由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主办的“四川农信杯”法律知识电视大赛,通过预赛进入决赛,经过激烈角逐,作为工业口代表队最终获得大赛特等奖。
    (二)积极组织,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宣教活动。一是按照“德阳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法律进企业”由我委与有关企业建立法制教育联席制度;二是把“法律进企业”工作引向深入。组织了二重、东电、东汽、东锅、等30余户企业以及各县(市、区)经(济)信局、经开区经济局,参加了由市总工会、市经信委等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在四川蓝星机械有限公司“法律进企业”推进会,此项推进会活动的组织开展,获得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的好评和肯定;三是创新形式,提高企业依法治理水平。深化“法制讲堂”活动,我委将聘请律师团队分片区开展七场深入企业免费法制宣讲、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水平以及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目前已分别组织了旌阳、经开区、罗江、中江片区宣讲),宣讲活动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受到宣讲片区热烈和参与企业及受众好评;四是发送“法律进企业”普法读本。我委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合编印了《法律进企业普法读本》,采取伴随深化“法制讲堂”活动,通过“法律进企业”宣讲方式,将读本向参加活动的广大企业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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