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县(市、区)经信局、市能源监察中心、市电力执法支队、市无线电监测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全市工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抓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川府发〔2015〕1号)、《德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德办发〔2015〕10号)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委工作实际,2015年主要工作为:
一、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持续加强委党组(扩大)、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坚持尊重宪法和法律是运用法治思维的必然要求,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法治在推动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川府发〔2014〕71号)要求,持续深入落实好委党组、主任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重点抓好:《宪法》、习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四川依法治省纲要》、《德阳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等法律法规、重要文献及论述的学习。
(二)健全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养成教育,做好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法律知识学法计划,探索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提高新形势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委法制机构能力建设。重视我委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人员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相适应,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五)明确依法行政责任。各处室、中心、站及各市、县(市、区)经(工)信局行政执法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管理的依据。
二、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切实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绝不提请市政府审议。按照市法制办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积极推进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德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企业了解和知晓。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工业经济环境和发展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工业发展的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抓好将修订颁布后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学习、理解、贯彻落实等落地生根工作,严格执行德阳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年审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四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按照市法制办统一部署,继续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分专题、分层次有重点轮训活动。严格按照《德阳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办法》的规定,做好年度公共法律知识成绩有效期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再次报考确认准备工作。对委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中心、站做好当年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对执法环节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充分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五、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实效,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
切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注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网站作为部门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抓紧培养选拔和充实调整思想素质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行政行政工作的人员从事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积极参加应诉,严格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审查;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六、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
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执法人员作风整顿,迅速把活动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切实解决庸懒散软、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侧重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处室负责人参训情况的考核,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
七、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内部刊物、网站、墙报等多种途径和手段,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园区”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