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5〕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列入四川省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实施计划(2015-2017)的12户企业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确保计划到2015年完成40%、2016年完成70%、2017年全部完成;并将当年度计划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实施效果等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我委,我委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5〕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列入四川省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实施计划(2015-2017)的12户企业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确保计划到2015年完成40%、2016年完成70%、2017年全部完成;并将当年度计划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实施效果等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我委,我委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