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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无线电台(站)年检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1   浏览次数: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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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设台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

 
各设台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费〔1998〕218号)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德阳市2015年度无线电台站年检工作将于7月27日至9月15日进行。
凡在德阳市境内注册登记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应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年检验证手续,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请各用户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凡电台数量和参数有变更或停用、报废电台的,应及时书面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对拒绝办理年检验证手续、拒绝缴纳无线电管理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用户,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今年,根据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国无办〔2015〕2号)要求,以及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理清现有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情况,夯实频谱资源管理基础,我委决定从2015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核查工作,望各用户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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