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成品油各批发、仓储企业: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经办运行〔2009〕5号)的通知精神,成品油主管部门每年要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现就我市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批发及仓储企业年检要求
1.时间安排:2014年2月21日前
2.年检资料:(1)企业年检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国家物价、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2)填报《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1)。(3)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4)企业年终财务报表。所有资料一式两份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初审后报省经信委年检。
二、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企业年检要求
1.时间安排:2014年3月10日前
2.年检要求:加油站作业场所要整洁,有独立的办公室,需亮证经营(营业执照、危化证等证件应挂在办公室墙上),加油机、消防器材、标识标牌等设备设施保持整洁干净,加油站的标识牌要与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相符。洗手间应标识明显,室内通风照明良好、清洁干燥、无异味,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开展绿化,美化工作。
3.年检资料:(1)各加油站《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及填表说明(附1);(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4)危化证(原件、复印件);(5)与批发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供油合同及在批发企业处购油的购油发票;(6)加油站1年的销售油品总量;(7)加油站全貌照片一张(五寸)。
4.各县(市、区)经信局将资料初审汇总《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统计汇总表》(附2),实地查看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盖章上报市经信委年检,同时上报汇总表电子版本。我委将根据各县(市、区)经信局报送的情况,实地抽查部分加油站,对不符合要求的加油站责令其限期整改。
5.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的加油站,从年检规定截止日后1月内还未进行年检的加油站,将不予年检,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予以注销并登报公告。
电子邮箱:dyjwd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