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信局:
为深化企业上市及挂牌培育工作,推进我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立我市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相关工作的通知》(德办发[2015]8号)要求及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信局做好入库后备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标准
(一)行业要求
重点推荐符合省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重点项目企业以及有直接融资意愿的中小微企业进入后备资源库。
(二)企业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经营且存续满1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最近1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存续满1年,是指存续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商业模式等信息。
(2)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3.股权或权益份额明晰,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入库企业政策支持
(一)市政府对入库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和推进IPO上市工作的企业,继续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德府函[2011]113号)给予支持。
(二)财政支持。对入库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市财政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3]55号)给予支持,省财政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省级财政对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企业给予补助的通知》(川财金[2015]43号)给予支持。
(三)对涉及企业上市、挂牌的募投项目、土地、环保等事项,建立“绿色通道”。
三、入库企业的推荐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经信局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经审核纳入“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享受政府各项政策支持。组织企业对照以上要求和标准认真填写相关资料,于7月15日前将《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汇总后报市经信委财金处,今后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各进行一次推荐筛选,并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