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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行政审批深化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9   浏览次数: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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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德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按照《德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

 
 
德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按照《德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的通知》(德审改办〔2015〕3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对行政审批深化改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委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我委现共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0项,进驻政务中心的共计20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3项,其它行政权力17项),委主要负责人与窗口处室负责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行政审批权按照要求予以授权。
二、对照省经信委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是我委未有承接省上下放的事项。二是对《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限额以下利用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等20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拟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项,其中:行政审批3项,其它行政权力2项。已取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项,其中:根据《中共德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煤炭行业管理职责相关事项的函〉》(德委编办函[2015]30号)决定对我市煤炭行业管理职能进行调整,取消《煤炭项目设计局部修改方案审批》。拟取消其他行政权力14项,并将清理结果汇总在委党组会上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市委编办,现待批复中。
三、按照要关要求,我委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一事一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简化,明确材料的数量,取得方式,原件或复印件,对无设置依据和的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杜绝重复收取材料的情况。我委对已经审定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方案》除按指定方式公开外,已经在四川省政府信息网、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网、电子政务服务大厅等多个网站及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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