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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采掘头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9   浏览次数: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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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什邡市煤管办、绵竹市煤管局: 现将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省煤管办《关于开展煤矿采掘头面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监〔

 
什邡市煤管办、绵竹市煤管局:
现将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省煤管办《关于开展煤矿采掘头面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监〔2015〕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抓紧抓好这次“专项行动”,我委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必须让企业第一时间掌握省上明文规定的“八类严重违规的采掘作业头面”的全部内容。特别是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更应吃透“八类”条款的政策界线及技术标准,严格对照检查,全方位自查自纠。《企业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必须于6月30日前上报县(市)煤管部门备案。
二、什邡、绵竹煤管部门必须在7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形成《清理整治报告》上报我委备案。同时认真填写《四川省煤矿采掘头面清理整治检查表》(附后)及《四川省煤矿采掘头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情况汇总表》(附后)一并上报我委。
三、8月份,我委将会同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天池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对全市保留的11个煤矿随机抽查20%以上,最后迎接省上的督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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