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经济局、德阳经开区经发局、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及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计划下达要求和相关规定,并按照中共德阳市纪委《关于加强水利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德纪发〔2013〕22号)要求,现将我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及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和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2013年我市列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及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的项目及2013年省技改资金项目。
二、督查重点内容: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完成额及专项资金下达等是否按计划实施和落实,是否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等。
三、督查安排:县(市、区)经济局及德阳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项目进行自查和初查工作,并在8月10日前作出初查报告上报我委,我委将在9月份组织专门督查。
四、工作要求:通过督查,促进企业按下达计划、按期组织项目实施,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投资变更申报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