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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机制建立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6   浏览次数: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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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有关龙头企业: 为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由我委牵头组织、相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有关龙头企业:
为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由我委牵头组织、相关保险公司协商一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协议(德阳市)已正式签订,标志着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机制初步建立。为了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保体成员单位
由我委牵头组织,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具有共同承担德阳市各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责任和义务的共保体成员单位共5个,分别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险”)
二、共保体产品范围
共保体成员使用由首席承保人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条款》为项目保险条款。保险范围为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联合下发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中含有的产品。对于飞机、船舶及海工装备、核电装备等单价金额巨大的重大技术装备,由投保企业与保险公司双方自主协商,可以选择按国际通行保险产品条款进行承保。
三、共保区域划分方案
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和平安财险三家公司均具备出单资格,分区域担任首席承保人,具体划分方案为:
人保财险:二重,经开区、广汉市、中江县区域内的企业;
太平洋财险:东电,旌阳区、罗江县区域内的企业;
    平安财险: 东汽(含风电),什邡市、绵竹市区域内的企业;
中华联合财险和大地财险作为共保体成员单位参与,不具备出单资格。
四、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及相关龙头企业按照共保区域划分方案配合相应保险公司对区域内企业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保险宣传,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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