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经信局、各民爆企业:
按照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工办发〔2014〕145号)文件要求,请你们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结合我市民爆行业情况,我委特提出以下要求:
1. 此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4月,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自查和整改。
2. 第二阶段为5月,我委将会同公安对我市民爆行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验收,并要求企业于5月20日前将检查和验收总结材料报送我委。
3. 第三阶段为6月,做好迎接省国防科工办对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抽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