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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2   浏览次数: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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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市、县、区经信局、开发区经信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经信局、开发区经信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化医函〔2015〕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监控化学品企业的指导和督查,组织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和总结。
三、市经信委将对各市、县、区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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