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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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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县(市、区)经信局、煤矿企业、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

 

各县(市、区)经信局、煤矿企业、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德安办【2014】39号)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4】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今年主汛期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我市工业及信息化系统各项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转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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