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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省经信委《深入开展工业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6   浏览次数: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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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相关企业、委内各处室: 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相关企业、委内各处室:
    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5〕8号)和省经信委《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5〕4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工业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请你们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工业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委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电子信息、机械、冶金、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大排查工作,各县(市、区)经信局要认真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报我委(化工煤炭协调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目标
 各县(市、区)经信局要尽快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安排部署“大排查”工作,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分工,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企业,重点领域和环节。本次活动的总体目标:巩固2014年全市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深刻吸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消除隐患,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市、区)经信局全覆盖检查、市经信委综合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经信局要认真制定自己大排查大整治行业的具体时间方案,确定大排查大整治地区和重点单位,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21日—3月20日)。各县(市、区)经信局要根据拟定的“大排查大整治”行业和单位方案深入现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并对企业单位的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各县(市、区)经信局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现场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成效;对大排查活动中的好做法、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经信局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组织开展好大排查工作。对大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因敷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经信局务必对所属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检查必须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备,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对食堂、宿舍、办公楼、等人口集密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火源、电源、气源及管线进行检查,对消防器材进行养护,完善防火巡查制度,开展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促进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四)严格要求,不留盲区。各县(市、区)经信局要对生产单位的排查,要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是否建立台帐进行登记,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100%,对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生产单位要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五)广泛宣传,畅通信息。各县(市、区)经信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职工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小组在大排查过程中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经信委。
   (六)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和我委“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组于3月20日前将本次大排查活动工作总结书面(含电子版,邮箱:578257583@qq.com )报市经信委(化工煤炭协调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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