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加快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省经信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百户企业节水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2〕621 号)要求,现开展对我市百户企业节水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迅速组织本地区百户企业根据川工节能办【2015】2号文件要求,按照《四川省百户企业“十二五”节水目标责任2014年度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模板,对2014年本企业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评分,形成年度节能自查报告。
各县(市、区)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本地区百户企业2014年节水目标完成情况和节水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百户企业节水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和“百户企业节水考核汇总表”以及企业年度节水自查报告,于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前书面材料(盖单位鲜章,1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