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企[2015]74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