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四川)网上博览会的通知
川经信办企业函〔2015〕11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55号)要求,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举办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四川)网上博览会”(以下简称“网上中博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举办网上中博会的意义
“网上中博会”作为中博会现场展览展销的有效补充和延续,是商贸交流、电子商务、项目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将为我省中小企业打造成“永不落幕”的网上博览交易会。
二、组织实施
“网上中博会”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负责具体建设和运营维护,各市(州)负责制定本地区的“网上中博会”工作方案,组织本地区企业上网参展。
三、网上中博会活动安排
(一)四川中小企业名优产品互联网平台整体展览展示;
(二)网上中博会手机终端推广,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统一宣传;
(三)第三方交易平台(电商、微商等)联合营销推广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网上中博会”作为我省企业市场拓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主管科室具体实施,落实到人,做到扎实推进、切实有效。
(二)加强宣传。
各市(州)要积极组织本地的传统媒体、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第三方宣传推广平台等载体,对网上中博会进行全面宣传和推广,提高网上中博会的影响力,促进展览展销效果。
(三)时间要求。
9月10日前,各市(州)按照 “网上中博会”市(州)企业首批计划数(详见附件1),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含参展企业)参加网上中博会。企业直接登陆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首页链接,填写四川省“网上中博会”企业基本情况表(网站地址http://www.sojump.com/jq/5676022.aspx)。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四川省“网上中博会”市州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填写后上报中小企业四川网。
以后批次中小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上传申报资料,中小企业四川网常年受理。
(四)其他。
“网上中博会”实施方案等具体事宜与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联系。
联 系 人:邓跃东 梁敏
联系电话:028-83228797 18682566699 13678158922
电子邮箱:904068432@qq.com、861424435@qq.com
附件: 1. 四川省 “网上中博会”市(州)企业首批计划数
2. 四川省 “网上中博会” 市(州)基本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