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会议提出,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我国预算科目中一直设有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政府从预算中专门安排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此次国务院提出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则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创新,中央财政仅出资四分之一,剩下的由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体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携手合作,也是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的一种探索。
在仅靠金融机构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探索新的投融资方式。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的信息显示,“市场化操作”无疑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