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经信部门行政权力共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行政处罚4项: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对违反《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条例行为的处罚(节能监察处罚)、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处罚、对非法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处罚;行政征收1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征收。
县(市、区)级经信部门行政权力共5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行政处罚3项: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对违反《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条例行为的处罚(节能监察处罚)、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处罚。
对比市、县(市、区)经信部门的行政权力,县(市、区)没有无线电行政权力职能,其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