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1日,中国纤维检验局在青海组织召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次规章立法审查专项业务活动。质检总局法规司、监督司,立法小组成员,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云南、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及纤检局相关人员共35人参加了本次业务活动。
本次活动对哈尔滨规章立法讨论中形成《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改稿)》进行了最终审查,并形成了统一意见。参加代表充分肯定了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等纤维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出了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