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宜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哪些服务? 省人社厅:就业见习可享生活补助

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哪些服务? 省人社厅:就业见习可享生活补助

发布日期:2015-09-16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065
   我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和服务?近日,接到读者咨询。对此,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我省对离校未就业后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职业介绍、创业支持上,都有细致到位的帮扶政策,前提是,一定要到公共就业机构去进行失业登记。
 
  据了解,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那么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哪里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呢?根据我省相关规定,被用人单位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在经营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他们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的,在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办理地点和就业登记地点一样。 (记者 刘春华)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展开
  • 028-962555
  • 服务邮箱

  • ybggpt@163.com
  •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