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享受该政策的近20个新增行业中,纺织领域包括纺织服装、服饰业、纺织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此外,该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在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