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2015〕217号 |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产业园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厅整合原有相关专项,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产能、产业园区发展引导、新兴产业与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组织实施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财政支持方式,大力推进基金和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方式,充分发挥省级工业发展项目为全省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的良好作用;加大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精减企业项目征集要件和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征集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明确方向、科学管理、分工协作、加强监督的原则。 二、重点支持方向 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拟重点支持《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确定的十大领域;企业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及淘汰落后产能;设立产业园区基金、“园保贷”及公共服务平台;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等方向(各方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支持方式 采取产业基金入股、融资贴息、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 四、其他要求 (一)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可适度放宽征集条件。 (二)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大力推进产业基金入股等市场化方式,产业基金入股、“园保贷”等市场化方式安排使用的资金占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总额的50%以上,对选择产业基金入股方式的企业(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五、征集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征集方式。符合入库征集条件的企业(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管理平台(http://222.211.87.210:8080/scjm )上传征集入库资料。 (二)截止时间。2016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 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2. 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3. 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4. 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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