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发布《创建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开展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创建评选工作,获评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将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获得重点支持。
《办法》明确规定,创建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其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160万元/亩以上,平均产值(营业收入)200万元/亩以上,产业集聚区内企业营业收入达10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主体园区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1.5%(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2家(含)以上主导产业方面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创建特色产业基地,要求产业园区科研投入占营业收入的1%以上,企业各类专利成果较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低于20%。两项创建均要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达100%。
据悉,示范基地申报范围为全省各类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范围为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和园中园、园区功能区。申请由所在地市(州)经信委审查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将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产业集群)进行批复并授牌,并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